周能兵 安徽省望江人。绍兴日报社首席记者, “绍兴市十佳新闻工作者”,浙江省“爱心记者”。40多篇新闻作品获得中国晚报新闻奖、浙江省新闻奖、中国地市报新闻奖特等奖、一等奖等奖项,著有诗集《大梦》《空谷》。《空谷》获得中国作协诗刊社诗歌艺术文库优秀奖。安徽省电视台曾对其作过专题报道。
绍兴市政协六届常委,提案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胡愈之新闻出版奖获得者......................
秋瑾纪念碑"受伤" 社会反响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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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9-16 10:00:32
秋瑾纪念碑“受伤”,社会反响强烈
彻查事故原因严处肇事司机
纪念碑主体将作进一步鉴定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秋瑾纪念碑的护栏在昨天凌晨3点20分左右被一辆别克车撞坏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指示有关方面要认真、彻底地调查事故原因,对肇事者进行严肃处理,市主要领导要求要本着对革命烈士尊敬的精神、对国家文物尊重的态度,认真研究好修复好秋瑾纪念碑的护栏,使秋瑾烈士纪念碑永远屹立在那里,屹立在人民的心中。
当天,许多市民打电话给本报斥责这一行为。有律师说,破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附属物,即使是过失,也要受到法律制裁。许多市民还强烈要求肇事司机公开道歉。
肇事司机:“撞上纪念碑,我也很痛心!”
昨天下午,在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记者采访了处理此事的交警王剑文。据王剑文介绍, 肇事司机名叫李连超(昨天报道中误为陈宇),系河南台前县吴坝乡周庄村人,今年22岁,在绍替人开车,是名专职司机,有5年驾龄,肇事的轿车是他从一个叫陈宇的朋友处借来的,陈宇是绍兴人。
肇事司机李连超对记者说,前天晚上8点多,他确实喝了点酒,但酒后头脑一直很清醒。随后在市区“水木清华”一个朋友家一直玩到第二天凌晨3点多,后就开着车去城南准备将车还给陈宇。 “当时,凌晨3点多的解放路上,不太有人,马路显得很空旷,我的车速开到五六十码左右,车子行至轩亭口时,前面有行人在招手,一辆出租车突然从我右边迅速超上,又突然停下准备载客,出租车这一急刹车让我猝不及防,我连忙向左急打方向盘避开出租车 ,没想到一头撞上了秋瑾纪念碑栏杆……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转而那辆出租车很快就消失了。随后我从车子上出来,打电话报警。”
李连超懊恼地说:“小时候读书时我就知道秋瑾烈士,一直以来对她很崇敬,没想到我竟然撞上了她的纪念碑,我知道秋瑾纪念碑是全国文保单位,我很痛心!现在我只等着有关方面的处理,我会承担一切修复费用。”
文史专家:性质很恶劣,应予以严惩
我市一位文史老专家告诉记者,秋瑾纪念碑建于1930年,碑址就是秋瑾就义的地方,当时还在府山上修建了风雨亭。那时秋瑾纪念碑是在府河旁边。文革期间,府河被填掉,前街后街变成了一条街,秋瑾纪念碑便在路中了。70年代末80年代初,解放路拓宽,有人曾建议将纪念碑迁到旁边,但遭到许多人强烈反对,这才使秋瑾纪念碑保存完好。
这位老专家告诉记者,民国时期,秋瑾纪念碑的护栏就是这个样子了,虽几经修缮,但基本上还是原来的样子。像别克车撞坏秋瑾纪念碑护栏这样的事情,无论如何性质都是恶劣的,应该对肇事者进行严厉惩罚。
一位姓何的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发生在北京和沈阳的两个类似过失损坏文物的案例,两位当事人都被判了刑。秋瑾纪念碑的栏杆是和纪念碑同时建造起来的,栏杆距今也有77年了,所以栏杆和纪念碑是不可分割的文物的一部分,司机的这一行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物部门:已在迅速抢修,主体将作鉴定
今天早上,记者在秋瑾纪念碑现场看到,昨天被损坏的秋瑾纪念碑四周已被一排排一米多高的铝铁板密密地围了起来,四个方向分别挂上了“文物抢修,注意安全”的警示牌,原先放在纪念碑四周的绿化已被移除,纪念碑南北——车辆往来密集的两面,在铝铁板外又放上了几盆铁树。
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人告诉记者,秋瑾纪念碑护栏虽不是文物主体,但它是用来保护文物的,现在已开始研究如何对护栏进行修复,修复要求既不改变原貌风格,而且比以往更结实牢固。有关方面也对损坏的护栏、石碑等进行了评估,肇事者要赔偿一切损失。
市文物局负责人说,此事处理,不仅是对一般的交通肇事的处理,还要按文物法的规定处理。目前文物部门和交警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此事。“护栏撞坏后,秋瑾纪念碑的主体受到多大影响,我们还将作进一步鉴定。”
以上文字将发表在今天晚报上,署名 周能兵 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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